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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公室职责 1、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档案管理及信息调研工作; 2、负责处理教育系统及局机关日常事务; 3、负责协调各股室关系; 4、负责机关财产管理、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局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6、负责信访工作。 (二) 政工人事股职责 1、负责教职工队伍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负责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工作和社会保险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年度考核和评优奖励工作; 4、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5、负责教职工人头档案管理; 6、负责党组日常事务,承办一般高完中、职业中学校级干部和“四校”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考核推荐工作,负责一般高完中、职业中学的中层干部和初中、小学、幼儿园及教研室、电教站党政工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7、负责教师资格认定; 8、承办纪检、监察及信访工作; 9、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工作; 10、承办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日常事务; 11、负责全县教育系统退休教职工的管理。 (三) 教育股职责 1、负责编制普通中小学及职业高中招生计划; 2、负责普通中小学、职高、幼儿园的教育管理; 3、负责普通中小学、职高、幼儿园学生的德育工作、体卫工作、团队工作和科技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普通中小学和职业高中招生的组织工作; 5、负责中小学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6、负责普及程度的管理和巩固; 7、负责全县职工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管理; 8、负责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规划、指导和管理。 (四) 计财股职责 1、负责教育经费的财务管理; 2、负责人民教育基金和各种教育税(费)的征集管理; 3、负责学校校舍建设及安全工作; 4、负责学校经费的内部审计工作; 5、负责局机关预算外经费的管理; 6、负责督促检查学校收费的工作; 7、负责全县学校勤工俭学工作规划、发展、统计上报等项管理,以及对直管学校企业的管理; 8、协助县保险公司做好中小学生的平安保险工作; (五) 教育督导室职责 1、负责对全县中小学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督查; 2、负责对全县中小学办学水平及学校德育、体卫、校风建设等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3、对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政策、法规、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落实教师待遇等情况进行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