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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教育部门所属学校及教育事业机构的教职员工及学生进行管理。 (三)管理本县所辖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成人学校、幼儿园、犍为县进修校、犍为县教研室和犍为县电教教仪站,并代管犍为师范学校。 (四)管理本县职工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 (五)负责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六)负责学校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 (七)负责管理教育经费,规划发展管理勤工俭学、校舍建设,对学校及教育事业系统实施财务监督。 (八)负责对教育督导评估,对大中专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进行管理和指导。 (九)负责教育系统干部、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