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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贯彻《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犍为县教育局(通知)
 
犍教通〔2007〕75号               签发人:李绍文  

犍为县教育局
关于贯彻《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教育办事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改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吴仪副总理关于《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1、成立教育系统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领导机构。
  为了深入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成立犍为县教育系统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领导机构:
  组 长:杨淑全(犍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廖玉明(教育局局长、局党组书记)
  黄淑容(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袁成鑫(教育局副局长)
  李绍文(教育局副局长,分管局长)
  成 员:徐天祥(教育局教育股长)
      谢万荣(教育局计财股长)
      周楠清(教育局安办主任)
      车国强(教育局教育股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财股,由周楠清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2、加强校园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的通知》(乐教办[2007]4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学校食品质量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把住学校食品质量安全关,消除不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我县各中小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工作。凡经营食品的企业,批发市场必须获得卫生许可证。
  3、通过整顿,加强宣传、消费者购买食品自我保护意识得到明显增强。食品生产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生产,擅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等违法食品及假冒食品在市场上基本匿迹,食品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认真制订了工作方案,使整个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实施,为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三)专项整治工作组严格按照《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来开展工作。
  (四)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大队、教育局等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深入全县252所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64户学校食堂进行指导、整顿。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凡是教育系统管理的学校食堂、小卖部在为学生服务的同时,均必须按要求实施大宗食品定点采购,这一措施是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因此,各校要重新成立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提高认识,对内对外均要加大宣传力度。县教育局也成立了“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此项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请各校务必抓紧抓好。
  (二)强化管理,规范运作
  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服务群体特殊的工作。学校所需的米、面、油、肉等食品必须按照乐质监[2005]37号文件要求和按照犍为县工商局推荐的各辖区粮油、肉经营户名单以及市教育局文件推荐的企业定点采购。各校在实施中必须坚持规范操作,确保质量的原则。为此县教育局在犍教发[2007]1号文件的基础上,再次重申,学校食堂和小卖部是为师生服务的,不是经营性的,不搞承包经营,各校必须收回自行管理,凡是以前承包出去尚未到期的,到期后收回,2008年元月1日以后不能再搞承包经营,历史上有遗留问题的尚需继续承包的,必须向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申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承包。2008年元月1日以后新批准的对外承包的小卖部必须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证件。
  (三)强化监管,严格奖惩
  1、县教育局已把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执行情况纳入年底对各校的目标考核中,对执行不力的取消其评优选模资格并追究领导责任。
  2、各校要及时更换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获得健康证,留样制度坚持48小时,统一用小方盒存储并作好标好。
  3、加强食品卫生档案管理。各校要有进货购销台帐及索证票制度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小卖部工作制度、食堂食品品尝留样记录表、食品品尝留样制度、小卖部管理记录,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培训一次,要做好记载,各级领导到校检查食品安全情况要作记载,要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教育局监督电话是4221294。每月28日向局安全办公室上报食品安全情况书面材料,以便局向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同时通过犍为教育信息网上传“局安办”、各校还需将大宗食品采购情况详细上报,见附件一、二)。
  4、犍教发[2005]20号犍为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请各地认真组织学习。
  五、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2007年8月1日——8月23日,县卫生监督所要将全县各中小学食品卫生(伙食团、小卖部、医务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在册,并确定好整治重点。
  2、集中整治阶段。2007年8月24日——9月13日。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整治活动。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和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3、分组验收。2007年9月14日——10月25日
  4、总结提交阶段。2007年10月26日——11月5日。县教育局所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查找其中症结,以便在工作中找出重点,予以攻破。并于2007年11月5日前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总结并下发各校。
  附件一:犍教发(2007)75号附件一安全宣传、培训、检查情况月报表.doc
  附件二:犍教发(2007)75号附件二食品安全月报单.xls
 
 
犍为县教育局
二00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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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网站管理员1 发布于 2007-11-5 下午 0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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