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法建办
文件
犍为县教育局
犍法建办发〔2008〕17号
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五五”普法以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的指导下,认真按照《犍为县教育局法律进学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稳步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的监督水平明显提高,教师、学生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
为顺利完成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五五”普法期间全县30%的学校达到“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的创建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从今年9月起,我县将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命名工作。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参照《乐山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细则》(乐教办[2007]61号)文件)开展创建工作,11月下旬,县法建办、县教育局将组织力量对各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达到“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的学校县法建办、县教育局将进行统一命名授牌,确保全县依法治校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