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教育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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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乐山市教育局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乐食药监食〔2012〕10号)等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立即开展以道路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安全教育防范为重点的学校安全大检查,请各校严格执行。
一、检查内容
1、交通安全
(1)开展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情况;水上和道路交通安全是否还存在隐患,上报否,危险地段是否有警示标志。
(2)要重点检查学校对学生上下学的道路交通环境和乘车(船)情况;学校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超载车辆、货车和拖拉机、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寄宿制学校学生节假日的回家返校的乘车安排教育管理工作。
2、校舍安全
(1)各校必须严格按“校舍检查项目和安全隐患处理办法”对校舍进行逐一排查;各校必须对学校防雷设施、电线线路尤其是学生宿舍要进行逐一排查。
(2) 各校在近期对校园周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地震次生灾害隐患开展排查及防洪度汛等各类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确保主汛期来临后,能有效防范暴雨、洪水、雷电、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对校园和师生造成的危害。
3、食品卫生安全
(1)各校必须严格按饮食卫生的有关规定对学校伙食团和小卖部进行逐一排查,大宗食品是否按市县教育局文件实行定点采购,食品是否经卫生防疫检测合格,食品制作是否规范,食品品尝是否落实,食品留样是否规范,食品炊具设备消毒否,食品各项制度是否上墙。
(2)学校是否有对小卖部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记录,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情况。
4、校园安全防范
(1)警务室及学校安保人员配备安保人员配备、培训、使用情况,校园监控系统的安装情况,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
(2)校园周边环境排查情况,门卫记录是否坚持,外来人员车辆检查登记、保安交接班、小学低年级和幼儿园家长接送、住宿生请销假登记汇报、夜间巡查等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情况。要重点检查教师中有无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专兼职保安人员有无犯罪记录,校园及周边高危人员排查情况。
(4)安全教育和学校开展安全演练情况。各校安全专题讲座,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情况;对“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洗澡”的教育管理、好班务档案记载情况;重点是各类制度、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学生安全教育情况,特别是近期对“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洗澡”的教育管理情况等。
(5)考试安全:学校考试组织考试过程中对交通安全、食宿安全方面的安排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1、各校要迅速展开安全工作的自查,法人代表负总责,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中心校负责对所辖村小、成人学校校长负责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督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查出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2、教育局检查组于5月14日至15日对全县中小学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单位),将对法人代表进行严肃处理。
3、各校接此通知后,认真自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附件:1、教育局安全检查组人员安排情况表
2、犍为县教育局学校安全检查记录表
犍为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