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6—2007学年度省、市、县级骨干教师考核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管单位:
根据《犍为县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犍教发[2005]65号)精神,每学年度结束,要对县级以上的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骨干教师津贴。2006——2007学年度已经结束,现将考核事项安排如下:
1、各级骨干教师自己下载《犍为县2007年县(市、省)级骨干教师考核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2、印证材料一定要完备。
3、任职单位意见一定要实事求是。
4、被确定具有一个以上骨干等级身份的教师,仅以最高等级骨干身份参加考核。
5、各学校的《犍为县2007年县(市、省)级骨干教师考核表》及其印证材料于2007年9月10日前交教师进修学校教务处。
附:1、《犍为县2007年县(市、省)级骨干教师考核表》(
点击下载表格)
2、2007年省市县三级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名单(
点击下载名单)
犍为县教师进修学校
2007年7月3日